旅游涉外饭店星级划分条件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划分条件

   1 一星级

1.1饭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宾客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1.2设有与饭店规模、星级相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

1.3客房至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至少20间可供出租的房间。

  b.客房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

  c.75%的客房有卫生问,装有抽水恭桶,面盆、淋浴或浴缸,均配有浴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12h供应冷热水。客房中没有卫生间的楼层设有间隔式男女公用卫生间各1个,饭店有专供宾客使用的男女分设公共浴室。

  d.根据当地气候,客房有采暖或制冷设备,通风良好。

  e.50%客房有电话。

  f.客房内有遮光窗帘。

  g.客房有电视。

1.4有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餐厅。

1.5厨房设施最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墙面瓷砖不应低于2m,用防滑材料铺设地面。

  b.冷菜问与热菜间分开,并有充足的冷库。洗碗间位置合理。厨房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厨房温度适宜,有充足的排风设施。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1.6公共区域设施和设备:

  a.提供回车线或停车场。

  b.4层以上的楼房设客用电梯。

  c.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公共区域有采暖或制冷设备。

  d.每个楼面设通过总机可接通市内的公用电话,配备市内电话簿。

  e.在公共场所分设供男、女宾客使用的卫生间。

  f.备有应急照明灯。

  g.设小商场。

  h.设公共休息处。

  i.设符合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指示标志。

1.7服务项目

  a.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服务员送行李到房间。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b.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24h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讯和结帐服务,并提供留言服务。可分次结帐。定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有贵重物品保存服务。

  c.饭店设值班经理,可16h接待客人。

  d.能用英语提供服务。各种指示、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

  e.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饭店价目表、本市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f.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隔日更换床单及枕套。24h保证冷热饮水供应。客房各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

  g.餐厅主管、领班能用英语服务。

  h.代售邮票,代发信件。

1.8安全、卫生、环境要求(见第6章)。

1.9服务质量要求(见第7章服务质量要求)。

2 二星级

2.1饭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宾客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2.2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有饭店气氛。设有与饭店规模、星级相适应的总服务台。

2.3客房至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至少20间可供出租的房间。

  b.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灯光照明充足。

  c.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面盆、梳妆镜、淋浴或浴缸,配有浴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16h供应冷热水。

  d.根据当地气候,客房有采暖或制冷设备,通风良好。

  e. 有电话,通过总机可接通国内和国际长途电话。

  f.有彩色电视。

  g.有防噪音和隔音措施。

  h.有遮光窗帘。

  i.设有与饭店本身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

2.4有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餐厅和咖啡厅。

2.5有能够提供酒吧服务的设施。

2.6厨房设施最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墙面瓷砖不应低于2m,用防滑材料铺地面。

  b.冷菜间与热菜间分开,并有充足的冷库。洗碗间位置合理。厨房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厨房温度适宜,有充足的排风设施。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2.7公共区域设施和设备:

  a.提供回车线或停车场。

  b.4层以上的楼房设客用电梯。

  c.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公共区域有采暖或制冷设备。

  d.公共场所设通过总机可接通市内的公用电话,配备市内电话簿。

  e.在公共场所分设供男、女宾客使用的卫生间。

  f.备有应急照明灯。

  g.设小商场。

  h.设公共休息处。

  i.设符合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指示标志。

2.8服务项目:

  a.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服务员送行李到房间。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b.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24h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讯和结帐服务,提供留言服务。可分次结帐。定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可接受国内客房、餐饮预订。

  c.设可由客人自行开启的物品保管箱。

  d.饭店设值班经理,16h接待客人。

  e.能用英语提供服务。各种标志、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

  f.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饭店价目表、本市交通图、本市旅游风光名胜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住店宾客相适应的报刊。

  g.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更换床单及枕套。24h冷热饮水供应。电话服务能用英语为客人接通长途电话。提供一般洗衣服务。应客人要求提供送餐服务。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交通图及旅游风景点介绍。

  h.提供中餐和西式早餐。晚餐营业时间最后叫菜不早于20时。咖啡厅营业时间不少于12h。餐厅主管、领班能用英语服务。

  i.商场出售旅行日常用品。

  j.代售邮票、代发信件、代办国内行李托运。

2.9安全、卫生、环境要求(见第6章)。

2.10服务质量要求(见第7章服务质量要求)。

3 三星级

 3.1饭店布局合理,外观具有一定的特色或民族风格。

 3.2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内装修美观、别致。设有与饭 店规模、星极相适应的总服务台。

 3.3客房至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至少50间可供出租的房间。

  b.客房装修良好美观,有梳妆台或写字台、衣橱及软垫床、座椅或简易沙发、床头控制柜等配套家具。室内满铺地毯,或为木板地。室内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室内面积宽敞。

  c.每间客房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浴缸带淋浴喷头,配有浴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卫生间采用较高级建筑材料装修地面、墙面,色调柔和,目的物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110/220V电源插座。24h供应冷、热水。

  d.有能够保证室温适宜的分离式空调或中央空调,通风良好。

  e.每间房有电话并可通过总机挂通国内和国际长途电话。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及市内电话簿。

  f.有彩色电视机、音响设备。

  g.具备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h.有遮光窗帘。

  i.有套房。

  j.有单人间。

  k.有与饭店本身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

3.4有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的中餐厅、西餐厅、咖啡厅(可与西餐厅合用)和宴会厅(或多功能厅兼用的宴会厅)。

3.5有独立封闭式酒吧。

3.6厨房设施最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墙面满铺瓷砖,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

  b.冷菜问与热菜间分开,并有充足的冷库。洗碗间位置合理。厨房内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厨房温度适宜,有充足的排风设施。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3.7公共区域设施和设备:

  a.提供回车线或停车场。

  b.3层以上的楼房设充足的客用电梯。

  c.有空调设施。

  d.设可拨通市内的公用电话,配备市内电话簿。

  e.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

  f.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并备有应急照明灯。

  g. 门厅有残疾人出入坡道,有专为残疾人服务的客房,该房间内设备能满足残疾人生活起居的一般要求。

  h.有舞厅。

  i.有按摩室。

  j.设小商场,内设售书柜台。

  k.设理发(美容)室。

  l.设公共休息处。

  m.设符合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标志。

  n.设有适量的会议场所。

  o.有多功能厅。

 3.8服务项目:

  a.设门卫应接员,16h迎送客人。

  b.有专职行李员,专用行李车,24h为客人搬运行李到房间。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c.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讯、预订、结帐,24h有工作人员在岗服务,提供留言服务。提供简便快速的结帐服务。12h提供外币兑换服务。有完整的预订系统,可接受国内、国际客房和国内餐饮预订。

  d.设由服务人员和客人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

  e.饭店设值班经理,24h接待客人。

  f.设大堂经理,18h在前厅服务。

  g.提供店内范围寻人服务。

  h.提供代客预订和安排出租汽车服务。

  i.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

  j.能用1种以上外语(英语为必备语种)服务。各种指示、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

  k.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饭店价目表、中英文本市交通图、全国旅游交通图、本市和全国旅游风景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住店宾客相适应的报刊。

  l.有信用卡服务。

  m.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更换床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提供开夜床服务,放置晚安卡。24h供应冷热饮用水并免费提供茶叶。客房内一般要设微型酒吧(包括小冰箱),提供充足饮料,并在适当位置放置烈性酒,备有饮酒器具和酒单。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务。

  n.能用2种外语(其中1种是英语)为客人接通国内、国际长途电话。

  o.提供衣装干洗、湿洗、慰烫服务。

  p.提供叫醒服务。

  q.备有送餐菜单、饮料单,18h提供中式、西式早餐或便餐送餐服务,并有可挂置门外的送餐牌。

  r. 有闭路电视演播,并备节目单,播放内容符合中国政府规定。有2个闭路频道,每日不少于2次播放,晚间结束播放时间不早于24时。

  s.提供擦鞋服务。

  t.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旅游风景点介绍、本市旅游交通图、与住店宾客相适应的报刊。

  u.提供中餐和西式正餐。晚餐营业时间最后叫菜不早于20时30分。有酒吧服务,晚间营业时间一般至24时。咖啡厅营时间不少于16h。能提供自助早餐。提供风味餐和中西式宴会服务。餐厅主管、领班及主要服务员能用英语服务。餐厅能提供不少于2种外语的服务。

  v.必要时为客人提供就医方便。

  w.商场出售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商品。

  x.代售邮票、代发信件,办理电报、电传、传真、复印,国内行李托运、冲洗胶卷、日常用品修理。

3.9安全、卫生、环境要求(见第6章)。

3.10服务质量要求(见第7章服务质量要求)。

4 四星级

4.1饭店内外装修采用高档建筑材料,布局合理,外观独具风格或有鲜明的民族风格。

4.2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内装修风格显著、气氛高雅。设有与饭店规模、星级相适应的总服务台。

4.3客房至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至少50间可供出租的房间。

  b.客房装修豪华,有豪华的软垫床、梳妆台、衣橱及衣架、茶几、座椅或沙发、床头多功能控制柜、台灯、床头灯、落地灯等高级配套家具,室内满铺高级地毯,或为优质木板地。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室内面积宽敞。

  c.有卫生间,装有低噪音抽水恭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浴缸并带淋浴喷头,均配有浴帘、晾衣绳。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卫生间采用高级建筑材料装修地面、墙面,色调高雅柔和,目的物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110/220V电源插座、电话副机。24h供应冷、热水。

  d.有中央空调,客人可自行调节室温,通风良好。

  e.有电话并可直拨国内和国际长途电话,并有拨号说明。电话机旁备有说明及市内电话簿。

  f.有彩色电视机,有闭路电视系统和可供选择的调控音响系统。

  g.具备十分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h.有内窗帘及外层遮光窗帘。

  i.有适量的套房及有特色的豪华套房。

  j.有适量的单人间。

  k.设有与饭店本身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

4.4有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装饰高级的中餐厅、西餐厅、咖啡厅和大宴会厅。

4.5有布局合理、装饰高雅、具有特色的酒吧。

4.6厨房设施最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墙面满铺瓷砖,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

  b.冷菜间与热莱间分开,并有充足的冷库。洗碗间位置合理。厨房内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厨房温度适宜,有充足的排风设施。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4.7公共区域设施和设备:

  a.有停车场。

  b.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高质量客用电梯,轿箱装修高雅,并有服务电梯。

  c.有空调。

  d.有背景音乐系统。

  e.在适当位置设店内直通电话及可拨通市内的公共电话,配备市内电话簿。

  f.设有存衣处。

  g.有分设的供男、女宾客使用的卫生间。

  h.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和自备发电系统。

  i.门厅有残疾人出入坡道,有专为残疾人服务的客房,该房间内设备能满足残疾人生活起居的一般要求。

  j.有舞厅。

  k.有健身房。

  l.有按摩室。

  m.有桑拿浴室或蒸汽浴室。

  n.一般要有游泳池。

  o.设小商场。

  p.设装饰高级的理发室和美容室(两者可兼用)。

  q.设商务中心。

  r. 设公共休息处。

  s.设小书亭或书店。

  t.一般要设小型鲜花亭或鲜花店。

  u.设有适量的会议场所。

  v. 有多功能厅。

  w.设符号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标志。

4.8服务项目:

  a. 设门卫应接员,24h迎送客人。

  b.有专职行李员,专用行李车,24h为客人搬运行李到房间。有小件行李存放处。

  c.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讯、预订、结帐,24h有工作人员候命提供服务,提供留言服务。提供一次性总帐单结帐服务(商品除外)。16h提供外币兑换服务。有预订系统,可通过传真等设备24h直接接受国内和国际客房、宴会预订,并能代订国内其他饭店客房。

  d.设由服务人员和客人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

  e.饭店设值班经理,24h接待客人。

  f.设大堂经理,24h在前厅服务。

  g.提供饭店范围内寻人服务。

  h.提供代客预订和安排出租汽车服务。

  i、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

  j.能用2种以上外语(英语为必备语种)服务。

  k.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饭店价目表、中英文本市交通图、全国旅游交通图、本市和全国旅游风景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住店宾客相适应的报刊。

  1.有信用卡服务。

  m.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更换床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并应客人要求随时进房清扫整理,补充客用品和消耗品。提供开夜床服务,放置晚安卡。应客人要求提供吹风用具,并说明使用方法。24h保证冷热饮用水及冰块供应并免费提供茶叶。客房内设微型酒吧(包括小冰箱),提供充足饮料,并在适当位置放置烈性酒,备有饮酒器具和酒单。客人在房间会客,

可应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务。

  n.能用3种或3种以上外语(其中1种是英语)为客人接通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及电话服务。

  o.提供衣装干洗、湿洗、慰烫修补服务。可2411内交还客人。

  p.提供叫醒服务。

  q.备有送餐菜单、饮料单,24h提供房内中西式早餐、正餐服务,菜式品种不少于10种,饮料品种不少于8种,甜食不少于6种,并有可挂置门外的送餐牌。

  r. 有闭路电视演播,并备节目单,播放内容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有2个闭路频道,每日不少于2次播放,晚间结束播放时间不早于24时。

  s.能提供擦鞋服务。

  t.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旅游风景点介绍,本市旅游交通图、与住店宾客相适应的报刊。

  u.提供两种以上风味中餐和高级西式正餐。晚餐营业时间最后叫莱不早于21时。有酒吧服务,晚间营业时间一般至凌晨l时。咖啡厅(或有一餐厅)24h营业。能提供自助早餐和自助正餐。提供不少于两种风味餐和中式宴会服务、西式鸡尾酒会、冷餐会及宴会服务。餐厅主管、领班及服务员能用流利的英语服务。餐厅能提供不少于3种外语的服务。

  v.设小型医务室。

  w.出售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商品。

  x.除有三星级饭店所述服务项目外,城市旅游商业型饭店提供打字、翻译、秘书等服务。

  y.提供代购交通、影剧、参观等票务服务。

  z.提供市内观光服务、代客照顾儿童服务。

4.9安全、卫生、环境要求(见第6章)。

4.10服务质量要求(见第7章服务质量要求)。


5 五星级

5.1饭店布局合理,内外装修采用高档、豪华建筑材料,外观风格特异,或有突出的风格。

5.2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内装修具有独特风格和豪华气氛。设有与饭店规模、星级相适应的总服务台。

5.3客房至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至少50间可供出租的房间。

  b.客房装修豪华,有豪华的软垫床、梳妆台、衣橱及衣架、茶几、座椅或沙发、床头多功能控制柜、台灯、床头灯、落地灯等高级配套家具,室内满铺高级地毯,或为优质木地板。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室内面积宽敞。

  c.有卫生间,装有低噪音抽水恭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浴缸并带淋浴喷头,配有浴帘、晾衣绳。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卫生间采用豪华建筑材料装修地面、墙面,色调高雅柔和,目的物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110/220V电源插座、电话副机。配有吹风机和体重秤。24h供应冷、热水。

  d.有中央空调,客人可自行调节室温,通风良好。

  e.装有电话并可直拨国内和国际长途电话,并有拨号说明。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及市内电话簿。

  f.有彩色电视机,有闭路电视系统和可供选择调控的音响系统。

  g.具备十分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h.有内窗帘及外层遮光窗帘。

  i.有适量的套房及有特色的豪华套房。

  j.有适量的单人间。

  k.有与饭店本身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

5.4有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装饰独具风格的中餐厅、西餐厅、咖啡厅和大宴会厅。

5.5有布局合理、装饰高雅、具有特色的酒吧。

5.6厨房设施最少应具备下列设施设备:

  a.墙面满铺瓷砖,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

  b.冷菜间与热菜间分开,并有充足的冷库。洗碗间位置合理。厨房内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厨房温度适宜,有充足的排风设施。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5.7公共区域设施和设备:

  a.有停车场。

  b.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高质量客用电梯,轿箱装修高雅,并有服务电梯。

  c.有空调。

  d.有背景音乐系统。

  e.在适当位置设店内直通电话及可拨通市内的公共电话,配备市内电话簿。

  f.设存衣处。

  g.分设供男、女宾客使用的卫生间。

  h.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和自备发电系统。

  i.门厅有残疾人出入坡道,有专为残疾人服务的客房,该房间内设备能满足残疾人生活起居的一般要求。

  j.有舞厅。

  k.有健身房。

  1.有按摩室。

  m.有桑拿浴室或蒸汽浴室。

  n.有游泳池。

  o.一般要有网球场。

  p.设商场。

  q.设装饰高级的理发室和美容室(两者可兼用)。

  r.设商务中心。

  s.设公共休息处。

  t.设小书亭或书店。

  u.一般要设小型鲜花亭或鲜花店。

  v.设有适量的会议场所。

  w.有多功能厅。

5.8服务项目:

  a.设门卫应接员,24h迎送客人。

  b.有专职行李员,专用行李车,24h为客人搬运行李到房间。有小件行李存放处。

  c.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讯、预订、结帐,24h有工作人员候命提供服务,提供留言服务。能够提供一次性总帐单结帐服务(商品除外)。18h提供外币兑换服务。有高级全套预订系统,可通过传真等设备24h直接接受国内和国际客房、宴会预订,并能代订国内其他饭店客房。

  d.设由服务人员和客人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

  e.饭店设值班经理,24h接待客人。

  f.设大堂经理,24h在前厅服务。

  g.提供饭店范围内寻人服务。

  h.提供代客预订和安排出租汽车服务。

  i.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

  j.能用2种以上外语(英语为必备语种)服务。各种指示、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

  k.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饭店价目表、中英文本市交通图、全国旅游交通图、本市和全国旅游风景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住店宾客相适应的报刊。

  l.有信用卡服务。

  m.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更换床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并应客人要求随时进房清扫整理。补充客用品和消耗品。提供开夜床服务,放置晚安卡,鲜花或赠品。24h提供冷热饮用水及冰块供应并免费提供茶叶。客房内设微型酒吧(包括小冰箱),提供充足饮料,并在适当位置放置烈性酒,备有饮酒器具和酒单。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务。

  n.能用3种或3种以上外语(其中1种是英语)为客人接通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及电话服务。

  o.提供衣装干洗、湿洗、慰烫修补服务。可24h内交还客人。

  p.提供叫醒服务。

  q.备有送餐菜单、饮料单,24h提供房内中西式早餐、正餐服务,菜式品种不少于10种,饮料品种不少于8种,甜食不少于6种,并有可挂置门外的送餐牌。

  r.有闭路电视演播,并备节目单,播放内容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有2个闭路频道,每日不少于2次播放,晚间结束播放时间不早于24时。

  s.能提供擦鞋服务。

  t.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旅游风景点介绍、本市旅游交通图、与住店宾客相适应的报刊。

  u.能提供3种以上风味中餐和高级西式正餐。晚餐营业时间最后叫菜不早于22时。有酒吧服务,晚间营业时间一般至凌晨2时。咖啡厅(或有一餐厅)24h营业。能提供自助早餐和自助正餐。提供不少于2种风味餐和中式宴会服务、西式鸡尾酒会、冷餐会及宴会服务。餐厅主管、领班及服务员能用流利的英语服务。餐厅能提供不少于3种外语的服务。

  v.设小型医务室。

  w.商场出售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商品。

  x.除有三星级饭店所述服务项目外,城市旅游商业型饭店提供打字、翻译、秘书等服务。

  y.能提供代购交通、影剧、参观等票务服务。

  z.提供市内观光服务、代客照顾儿童服务。

5.9安全、卫生、环境要求(见第6章)。

5.10服务质量要求(见第7章服务质量要求)。


附录:

一、与饭店经营管理有关的安全、卫生、环境和建筑的要求旅游涉外饭店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二、服务质量要求

1 服务基本原则

1.1对宾客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国别、贫富、亲疏,不以貌取人。

1.2礼貌待客,对宾客礼貌、热情、友好。

1.3诚信无欺,对宾客诚实、公平交易。

1.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1.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宾客合法权益。

2 服务基本要求

2.1仪表仪容的要求:

  a.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要端庄、大方、整洁。服务人员应挂牌服务,符合上岗要求。

  b.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蔼、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2.2举止姿态要求:

  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2.3语言要求:

  a.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

  b。提倡讲普通话。

  c.对宾客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委和应付。

2.4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

  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3 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3.1具备适应本饭店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

三、饭店星级的评定

l 星级评定的组织和权限

1.1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1.2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国家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评定机构,负责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评定组织和实施工作。

1.3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地方星级评定机构,负责本地区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具体负责评定本地区一星级、二星级饭店,评定结果报国家星级评定机构备案;对本地区三星级饭店进行评定,并报国家星级评定机构确认;负责对四、五星级饭店的初评,并向国家星级评定机构推荐。

2 星级评定方法

2.1星级评定按星级划分条件和检查评分实施细则相结合,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来确定。

2.2检查评分实施细则由国家旅游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3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复核

3.1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要定期按评定标准进行复核,复核办法另行规定。

四、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检查

l 国家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设国家级检查员,负责对全国各星级饭店进行星级评定前后的检查。

2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设地方检查员,负责对本地区各星级饭店进行星级评定前后的检查。

3 各级检查员均由国家统一考核,办理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检查员,每2年接受一次复核。

4 全国所有旅游涉外饭店,均需接受各级检查员的检查。检查员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不受干预。

5 各饭店有责任据实向检查员提供饭店情况和资料。反映宾客的满意程度,为检查员提供工作便利。

6 各级检查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和纪律,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7 凡已评定星级的饭店,其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如达不到与星级相符的标准,国家和地方星级评定机构可根据权限作出如下处理(以下处罚可以并处):

7.1口头警告。

7.2书面警告。

7.3通报批评。

7.4暂降低星级,限期整顿。

7.5降低星级。

7.6取消星级。

8 根据检查员的检查结果和宾客意见,国家将定期评比全国旅游 涉外各星级的最佳饭店,并颁发流动奖杯。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旅行社饭店管理司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旅行社饭店管理司与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在国家旅游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和标准》基础上修改完成。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官方旅行组织协会《旅馆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