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期)

上海市旅游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            2006830

              

建立制度 明确职责

——进一步加强本市旅行社营业部管理

旅行社营业部作为旅游行业的重要窗口,其资质的合法性、经营的规范性涉及游客的切身利益。我委始终将加强旅行社营业部的管理工作作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

830下午,我委召开了全市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会议,就加强本市旅行社营业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布置,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旅行社营业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沪旅【2006111号),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布置。

今后,市旅游委对本市所有旅行社营业部实施统一管理;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旅行社营业部实施行政监管。市旅游行业协会负责制作和发放铭牌。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旅行社营业部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备案登记、常规检查、协调投诉、市场调研等方面。市旅游委将统一协调和部署本市旅行社营业部的市场管理和市场引导工作,并将联合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营业部管理工作建立定期情况汇总和突发事件上报等的管理制度。本市所有旅行社营业部必须向营业部设立地所在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办妥相关手续后,获取营业部编号并前往市旅游协会申领铭牌。

通过本市旅行社营业部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尤其是通过职责落实到各个区县,编号固定到每个营业部的严格管理,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树立我市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逐步建立健全我市旅游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