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旅游事业管理局
强化行业管理责任书
上海市奉贤区旅游事业管理局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强化辖区内旅游行业管理,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和旅游经营环境,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旅游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
1、实施区域内所辖旅行社及其营业部的全覆盖管理,实行旅行社门市部(营业部)编码管理。做到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2、进一步推进诚信旅游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快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加强对本区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
1、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联合区工商局、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执法,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和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开展以广告宣传和合同签定为重点的市场规范和监管工作,使旅游合同签订率达100%。
3、规范旅行社在媒体和门市广告的发布和线路报价,明令旅行社广告中必须标注和明示的各类要素,清理不规范广告用语。
三、做到本区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
1、建立诚信经营承诺机制。向社会媒体公开《旅行社优质服务承诺书》承诺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旅游者监督。
2、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机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和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3、 规范旅行社合同的签订,重点规范旅游保险、住宿标准的标注、旅游购物次数、自选旅游项目及其价格的明示。
四、及时有效地处理旅游投诉。
1、公开区旅游局、区工商局、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消保委的举报(投诉)电话。
2、建立快捷处理各类案件的工作程序,投诉电话即时处理,投诉信件3天内有回音,7天内有处理并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案,前后有跟踪。
上述接受市旅游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此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