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旅游管理局强化行业管理责任书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管理局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强化辖区内旅游行业管理,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和旅游经营环境,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旅游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管理条例、规定、标准,对区域内国内旅行社及其营业部加强管理,对旅行社门市部(营业部)实行编码管理。依法办事,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2、以行风政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加快旅游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

二、横向协同,加大旅游市场的执法力度。

1、加大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联合区工商局、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消保委等部门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景点等旅游市场组织综合执法,做好旅游市场的整顿工作。

2加大对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旅行社重点查处零负团费、虚假广告、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挂靠承包”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3规范旅行社合同的签订以及旅游企业广告宣传的真实性。重点规范合同内旅游保险、住宿标准标注、旅游购物次数等项目价格的明示;明令旅行企业诚实开展广告、营销活动,对不规范广告用语进行清理

三、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旅游企业服务质量。

1、建立诚信经营承诺机制。旅游管理部门向社会媒体公开《旅游行业管理》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旅游社向社会公开《旅行社优质服务承诺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旅游者监督。

2、积极倡导旅游企业争优创优活动,政策支持行业企业做大做强,促使旅游企业“出效益,见效应,树形”。

3、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四、及时有效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和咨询工作。

1、向社会公开区旅游局举报(投诉)处理电话,公开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电话,接受消费者投诉和咨询。

2、制定旅游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投诉电话即时处理,投诉信件3天内有回音,7天内有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案,前后有跟踪。

3、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网上公开信息制度。

上述接受市旅游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此承诺。

 

文本框: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管理局(公章)
负责人签名:封建华
                2006年5月30日

见证方: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