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旅游管理局强化行业管理责任书
上海市宝山区旅游管理局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强化辖区内旅游行业管理,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和旅游经营环境,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旅游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
1、加强区域内国内旅行社及营业部的管理,公正执法,依程序执法,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2、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文化执法大队、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物价局、质监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
3、以诚信建行风,加强我区旅游行业“窗口”形象建设。
二、加强对本区域内旅游市场的执法和管理力度。
1、以规范旅行社营业部编号管理、广告宣传和合同签定为重点,开展市场规范和监管工作,要求企业做到诚信经营,让游客可以明白消费。
2、规范旅行社媒体和门市广告的发布和线路报价,明令旅行社广告中必须标注和明示的各类要素。
3、规范旅行社合同的签订,重点规范旅游保险、住宿标准的标注、旅游购物次数、自选旅游项目及其价格的明示。
4、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歇业、变更经营地址、开设营业部等事项按规定办理。
三、不断提高区域内旅游企业服务质量。
1、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和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3、抓好旅游企业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准、道德素养和责任意识。
四、及时有效地处理旅游投诉。
1、健全企业内部投诉处理制度;
2、公开宝山区旅游质量监督投诉电话56165854;
3、完善投诉处理工作程序,事实清楚、权责明确、能即时处理的电话投诉,即时给予答复;投诉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案。
上述接受市旅游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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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