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优质服务承诺书
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于1986年4月经批准成立,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L-SH-GJ00005,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上海锦旅)是锦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两大业务,其发展是建立在原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和原上海华亭海外旅游公司两大旅游企业的基础上,公司同时连续8年名列全国国际旅行社百强行列。公司自1994年起蝉联“上海文明单位”至今。2000年获国际大会和协会联盟(ICCA)成员资格,成为该组织在上海的第二家会员单位。
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诚信旅游”的倡议,为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设,保证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做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保障游客参加旅游活动前拥有明白消费的权利,为创造诚信经营环境做出我们的努力。为此我公司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维护国家形象,尊重旅游者人格。遵守国家法律,依法有序经营。维护公司品牌,树立公司诚信形象。
二、规范广告宣传格式,不提供虚假或模糊概念的服务信息及广告宣传。
三、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公开服务内容,明确义务责任。
四、对旅游业务合作对象进行全面的资质考察并实行严格规范的准入制度,定期对其业务操作实行评估,优胜劣汰以保证服务质量。
五、信守合同条款,不擅自随意变更服务标准和活动安排。
六、服务过程中的购物和自选活动项目一律遵循自愿原则,不误导、不强迫、不欺骗游客。
七、做好售后服务回访工作,妥善处理旅游投诉,建立投诉案例记录档案。
八、公司不使用挂靠、承包的经营方式开展业务。
特此承诺。
承诺方: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总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