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优质服务承诺书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1987年8月24日经批准成立,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 L-SH-GJ00009,本社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
1994年至今,年年荣获国家旅游局排名的国内旅游全国第一,是国内连锁经营最多的全资公司、最具规模的旅游批发商。春秋国旅使用自行研制开发的电脑销售系统销售春秋旅游产品,做到了“散客天天发,一人也能游天下”的便利散客的即时预订服务。并拥有贵族之旅纯玩团、自游人、爸妈之旅等多种特色旅游产品,满足了不同旅游消费层次的要求。
春秋国旅设有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诚信经营,坚持“99+0=0”和“每团必访”的优质服务质量观。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为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保证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使消费者消费前拥有明白消费的权利,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创造诚信经营氛围。为此,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长宁区旅游管理局)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行社管理办法》的规定,
依法经营,不超范围经营,不挂靠承包。连锁门市严格遵照“四统一”要求规范操作。
二、
规范旅游合同及广告宣传,在旅游合同和广告宣传上不
采用虚假、模糊用语。严格遵守公布旅游广告,合同表述的“四不许”规定。
三、
在招徕、接待游客时,100%与旅游者签订《上海市国内
旅游示范合同》或《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积极向旅游者推荐“旅游意外险”。
四、 质量管理部设立24小时接待值班制,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投诉处理根据情节,原则上在1~7天内予以回复和处理。并在报纸广告、一线一单、旅游业务网上向社会和旅游消费者公示旅游投诉电话:021-62515444。
五、在国内游和出境游地接上,春秋国旅由国内全资分公司和境外香港、泰国分公司接待;没有设立分公司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国家,按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推荐或允许接待的地接社接待,并签订保证旅游质量的“承诺书”和支付旅游质量保证金,使消费者切实得到旅游质量保障,以维护旅游消费者的权益。
六、 春秋国旅力争将贵族之旅纯玩团、自游人等特色产品作为
主打线路,并在一线一单及合同上明示购物和自费旅游项目。
七、
8008206222实行24小时免费咨询,“62520000”中英文24
小时提供服务,内环线以内提供上门免费送票服务。
八、
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严格按照旅游合同提供的
服务内容,不降低标准及服务质量。
九、
文明经营,规范操作,热情服务。在接待团队过程中,不
使用无证导游,不使用无旅游运行资质的“黑车”。
十、
遵守社会公德,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上海旅游形象。
特此承诺。
承诺方: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名:谢元宪
年 月 日
见证方: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