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世界国际旅游公司优质服务承诺书
上海大世界国际旅游公司于1984 年
上海大世界国际旅游公司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
为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 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议的各项工作,
保证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
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创造诚信经营氛围。参加旅游活动前拥有明白消费的权利,
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 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创造诚信经营氛围,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坚决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旅游行业规定,依法经营、信守承诺、游客至上、信誉第一。
二、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明码标价,真实介绍产品信息、广告宣传,名符其实,不用不实之词。
三、确保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率100%,明确收费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四、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已加入旅游行业各专业分会具有良好信誉的旅行社、饭店、餐厅、景点、旅游汽车公司签订合同,规范服务流程。
五、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维护旅游行业合法权益。
六、信守旅游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条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决不违反合同,不组织旅游者参加合同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购物项目。
七、加强旅游团队质量跟踪服务、质量回访,及时解决游客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特此承诺。
承诺方: 上海市大世界国际旅游公司
法人代表(总经理)签名: 任 虹
见证方: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