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优质服务承诺书
上海航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于1986年9 月经批准成立,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L-SH-GJ00011,本社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
上海航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为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保证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创造诚信经营氛围,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开展旅游组团接待工作,绝不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
二、规范旅游广告宣传。做到不采用虚假、模糊用语进行宣传,不欺诈、诱导游客,在旅游产品广告中标明游览景点、住宿标准等服务要素,明示价格、明示自选项目和购物次数,让游客明白消费。
三、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按照国家规范的旅游合同文本与游客签订合同,并认真履行,兑现合同中的服务承诺,努力为游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四、选择可靠的业务合作伙伴。在经营活动中,与旅游目的地国家指定接待社和信誉好、服务优的其它服务供应商展开合作,确保旅游服务质量。
五、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旅游合同的承诺,向游客提供相应的住宿、餐饮等旅游标准服务,绝不降低标准,以次充优。
六、合理安排旅游购物和自选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游客行程中安排旅游购物每天不超过一次,不强迫游客参加自费旅游活动,保证游客消费的选择权。
七、认真对待游客的反馈意见。由公司专门部门接受和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做到个个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定期回访客人,主动听取客人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八、坚决不搞挂靠承包经营,坚决抵制恶性削价、随意涨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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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上海 航空国际
旅游有限公司(公章) 总经理签名:李铁民
见证方: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金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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