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优质服务承诺书

上海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199638经批准成立,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L-SH-GJ00022,本社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商务公务旅行服务、机票、客房、旅游车预定等业务。公司奉行一切为大众的宗旨,以“从严管理、风正务实”为企业精神,坚持“客户第一,诚信至上”。为游客提供称心、舒心、放心的旅游服务。

上海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为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保证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创造诚信经营氛围。让游客在参加旅游活动前拥有明白消费的权利,体现大众旅游产品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创造诚信经营氛围,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     依法经营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旅游行业的有关条例和规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

二、     规范广告宣传

规范广告宣传,严格执行“四不准”。不做虚假广告、不搞“准”、“豪华”等模糊概念,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三、     签订旅游合同

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达到100%。落实价格、游程、购物“三透明”。签订合同时标注住宿标准,明示旅游行程,注明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用心推介旅游意外保险。

四、     选择合法旅游企业作为旅游业务的合作伙伴

选择国内外有信誉、有资质、服务好的旅行社作为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合同,订立诚信经营承诺书。使大众旅游诚信服务得到延伸。

五、     关于提供旅游标准和安排活动

严格履行旅游合同,不降低旅游标准,不随意缩减景点或更改行程,不随意安排游程外的活动,不损害游客利益。

六、     关于安排旅游购物、自选旅游活动

严格履行旅游合同,不组织合同约定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活动。

七、     关于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售后服务

规范售后客户回访工作,严格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认真处理客户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

八、     拒绝挂靠承包经营

所属营业部按照旅游委的“四个统一”要求规范经营,公司加强对营业部的管理,拒绝挂靠和承包经营。

特此承诺。

 

承诺方:上海市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总经理)签名:

     

见证方: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