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星国际旅行社优质服务承诺书
上海东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
上海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为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议的各项工作,保证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创造诚信经营氛围。参加旅游活动前拥有明白消费的权利,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创造诚信经营氛围,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浦东新区旅游管理局)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以诚信作为企业生存之本
二、不发布虚假广告,在广告中严格贯彻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的各项要求,明确标识经营许可证编码,不使用模糊字眼误导消费者。
三、向旅游消费者提供旅游服务时保证100%签定上海市统一印制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及《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四、在业务合作中选择有实力,有信誉,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合作伙伴,不搞零团费、负团费合作。
五、合同中标明食住标准,行程安排及价格,不使用“准、豪华”等违规字眼,不降低合同约定标准。
六、不强制游客购物,自选旅游项目及购物在行程中标明价格、地点及数量,使游客做到“清楚明了,自愿消费”
七、接受上海市旅委及浦东新区旅游局的监督,认真处理客户的每一次投诉;实施全程跟进制度,随时发现并解决游客在旅游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八、我社实行24小时营业制度,绝不对外承包挂靠,以“在变化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变化”为经营理念,继续保持并发扬东星特色的直营模式。
特此承诺!
承诺方:上海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总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上海市浦东新区旅游局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