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优质服务承诺书
上海新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于
上海新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为了使游客在参加旅游活动前拥有明白消费的权利,提高游客的满意度,保证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为了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创造诚信经营氛围。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经营,严格按照“上海市旅游条例”开展各项业务经营活动;
二、旅游广告宣传要体现诚信内容,严格遵守旅游广告中的承诺条款,广告宣传中不采用虚假、模糊用语,对消费者负责;
三、合同履约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旅游依据,合同签约率必须做到100%,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四、选择旅游合作对象必须是国内外旅游当局认可的旅行社和合法的供应商;
五、提供旅游标准和安排活动方面严格按合同办事,若发生问题,及时补救,补救时以客人利益为最高宗旨;
六、旅游行程中的旅游购物、自选旅游活动严格按合同操作,合同中必须注明;
七、本社设有质管部,专门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售后方面的服务,投诉处理率要做到100%,处理时效为十五天;
八、本社内无挂靠承包经营。
特此承诺。
承诺方:上海新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总经理)签名: 周龙山(代)
见证方: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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