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国际旅行社优质服务承诺书

 

上海青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057月经批准成立,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L-SH-GJ00055,是由上海朱家角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朱家角古镇旅游有限公司和上海角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三方出资成立的旅游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60万元人民币。社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公司设有日本部、欧美部、国内部等,拥有多名外联人员及各类外语导游人员。上海青浦国际旅行社本着“信誉第一,专业第一,朋友第一”的服务宗旨,精心设计个性化的旅游线路及产品,提供合理的销售价格,为国内外游客创造一个便捷,优质,安全的绿色旅游通道。

    上海青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倡议的“诚信旅游”理念,为树立上海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上海旅游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保证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创造诚信经营氛围。参加旅游活动前拥有明白消费的权利。现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入境游及国内游业务,不超范围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二、     在开展旅游业务中,与发生业务往来的境内外旅行社、旅游车队、景点、饭店、餐饮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委托不具有旅游从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代理或变相代理经营旅游业务。

三、     在我社组织旅游者旅游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就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购物次数、旅游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不用准三星、豪华等字眼模糊所提供的住宿、用车标准。在旅游活动中,如因旅行社原因造成游客投诉的,认真查处、积极处理,不推诿责任。

四、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旅行社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旅游安全防范与教育,杜绝各种旅游安全责任事故,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

五、拒绝承包、挂靠部门,不做虚假广告宣传、不搞“零团费”和“负团费”。

六、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务院和国家旅游局以及各级政府对旅行社和导游员制定的各种条例、办法。全心全意为旅游消费者提供约定的各项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投诉。

七、加强对导游员的教育管理,努力建立合法、合理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和办法。

八、积极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树立诚实守信光荣,欺骗无信可耻的经营观念。

 

 

              承诺方:上海市青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总经理)签名

                                             

            见证方: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