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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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旅游诚信活动 重在夯实工作基础
为了贯彻国家旅游局【2005】70号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在广泛征求区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市旅游委进一步细化全行业开展的旅游诚信活动工作部署,以夯实工作基础,促成实际效果。
2006年全市开展旅游诚信活动已确定五个重点环节:
一、注重提升质量。积极开展上海名牌旅游产品推荐申报工作,形成国内游、出境游系列品牌;继续委托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开展旅行社出境旅游、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指数测评,经由媒体向社会公布;大力宣传全行业的讲信誉、守信用的典型企业、典型做法,总结并推广在导游管理和遏制零负团费方面的有效经验。
二、实行信息公开。着手建立旅行社网络、星级饭店、社会旅馆三个信息平台,形成行业管理、公众监督、社会服务、数据统计四项功能。
三、推广明白消费。以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编码管理、广告宣传和合同签定为重点开展一系列的市场规范和监管工作。规范旅行社媒体和门市广告的发布和线路报价,明令旅行社广告中必须标注和明示的要素;规范旅行社合同的签订,重点规范住宿标准的标注、自选旅游项目及其价格的明示、旅游购物次数明示;在黄金周前举办诚信旅游企业公众咨询活动,印发游客《特别告示》、旅游消费提示、旅游维权提示等宣传品,增强游客明白消费的意识。
四、建立监管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联合文化执法、工商、公安、边检、物价、技监等部门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建立与旅游目的地国家旅游部门、驻华使领馆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长三角区域联动机制;建立市、区(县)纵向联动机制和投诉处理责任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创建应急管理信息群发系统。
五、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和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行业协会通过自律动议、行业倡议等活动参与行业诚信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