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本市社会旅馆中开展
“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为了加强对社会旅馆市场的管理,规范和提高本市社会旅馆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决定自2005年下半年起,在本市社会旅馆中开展“规范服务”达标活动。请各区县旅游局按照《关于在本市社会旅馆中开展“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社会旅馆“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的动员、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关于在本市社会旅馆中开展“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的意见》
《上海市社会旅馆规范服务达标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