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上海市
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机构: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证导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计划组织开展2007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全市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由市旅游委统一部署,分培训考试和考核验证两部分开展。
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经市旅游委同意可组织实施各自辖区内国内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所属导游人员的年审相关工作;计划实施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应向市旅游委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执行。
市旅游委委托市旅游培训中心负责年审培训考试,市旅游行业协会国际、国内旅行社分会分别办理本市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及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导游人员年审考核验证资料的收集、汇总等具体工作。
二、培训考试工作
培训与管理相结合,先培训考试后考核验证,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市旅游委组织的年审培训和考试。培训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考核验证工作
考核的内容包括导游人员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有无扣分或接受行政处罚记录、有无重大投诉等情况。
考评结果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通过年审的,年审信息将输入导游证(IC卡),该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在暂缓期间,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在暂缓到期后,经参加培训并通过整改办理年审后方可重新从事导游工作。
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各旅行社均不得予以录用。
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其考评结果将列为暂缓通过年审。
本市导游人员实施年审考核验证的时间为
凡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应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对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并做好导游人员的年审申报工作,认真填写《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各部门、各单位应安排专职办证人员负责年审资料的收集及报送等工作;专职办证人员应持部门或单位介绍信分别向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分会交送已输入年审培训合格信息的“上海市导游年审培训信息卡”、导游证(IC卡)、《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和《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导游服务机构使用)等凭证材料。导游人员及报送凭证材料数量较多的单位可分多次送交。
四、联系方式
市旅游行业协会国际、国内旅行社分会受理年审资料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4:30;市旅游委办理审证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国际旅行社及其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年审资料受理地址:
中山西路2525号 华亭宾馆2号楼415室
联系人:胡海荣 徐可儿
联系电话:
64391818-2415、2417
国内旅行社及各区县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年审资料受理地址:
金陵东路2号5楼
联系人:秦安宜
联系电话:63391539 63391557
请各区县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辖区内的国内旅行社和导游服务机构。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1、《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
2、《关于2007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的实施意见》
附件1
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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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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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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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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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旅行社或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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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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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度执导记录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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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记录 |
(时间、地点、内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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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考核 |
(含本人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有否违规行为,参加培训等情况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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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意见:(签章) □ 通过年审 □ 暂缓通过年审 |
区县旅游局意见:(签章) □ 通过年审 □ 暂缓通过年审 |
市旅游委意见:(签章) □ 通过年审 □ 暂缓通过年审 □ 不予通过年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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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
附件2
关于2007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的实施意见
一、培训对象
凡于
二、培训内容
1、上海工业旅游、乡村旅游专题:《上海工业旅游、乡村旅游景点导读》;
2、奥运知识专题:《2008北京奥运》。
三、培训方式
在2006年导游年审培训的基础上,2007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将采用进一步自学教材、适当辅导、专题讲座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1、中级及其以下导游:采用自学为主,适当辅导、统一考试形式。
2、高级、特级导游:采用自学教材、专题讲座相结合的形式。
四、培训报名、考试时间:
下午 1:00-4:00
年审考试报名,领取复习资料;
2007年4月-2007年6月: 自学教材、适当辅导;
地点: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一号楼4楼报告厅;
五、培训考试报名
1、导游可登录”上海旅游网”(www.shanghaitour.net )或”上海旅游政务网”(http://lyw.sh.gov.cn )了解2007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有关情况;
2、导游以旅行社为单位,到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联系人:祝永庆, 联系电话:61322138)集体办理导游年审报名手续;
经批准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国际旅行社,可办理所辖区域和单位的导游年审培训报名手续,组织相关培训;离市中心较远的区县经批准可实施辖区内旅行社导游的年审考试工作。以上各项请于
3、参加年审考试的导游必须在报名的同时完成年审考试场次的选择,考试场次一经选定不可更改;
4、报名所需资料
(1)各单位对已办理过“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的导游,须递交“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考试报名表”;
(2)首次参加上海市导游年审且尚未办理“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的导游、遗失“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的导游,须登录上海旅游网(www.shanghaitour.net )“教育培训”专栏或“上海旅游政务网”(http://lyw.sh.gov.cn)“旅游培训”专栏,并在网上填写“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登记表”,到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报名同时办理制卡手续。
报名时须递交下载的登记表、导游证(IC卡)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寸同底报名照两张(背后署名)及相关费用。
六、考试地点:
2007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的考点设在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离市中心较远的区县经批准可设立辖区内考点。
七、培训考试费用
1、年审培训教材《上海工业旅游、乡村旅游景点导读》14元/本、《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复习资料》5元/本,合计19元/人。年审考试费由上海市旅游委承担;
2、首次参加年审考试者需付信息卡制作费15元/人。
注:通知及附件在“上海旅游网”(http://www.shanghaitour.net)教育培训栏及“上海旅游政务网”(http://lyw.sh.gov.cn)“旅游培训”栏中发布,有关单位可上网查询、下载。
附: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考试报名表
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考试报名表
旅行社(盖章)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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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信息卡号 |
姓 名 |
等级 |
考试场次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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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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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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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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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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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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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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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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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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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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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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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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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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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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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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