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本人无违法和违纪行为。
5.外省市人员在上海地区报考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需提供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
二、 考试科目及要求
1.笔试
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含旅游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策)、导游业务和导游基础知识。
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含旅游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策)、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和外语。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即口试
口试分为两部分,即"导游讲解能力"和"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导游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景区(点)知识的语言组织表述能力。
中文类讲解景区(点):东方明珠景区、外滩景区、人民广场景区、豫园景区、龙华景区。
外语类讲解景区(点):东方明珠景区、外滩景区、人民广场景区、豫园景区、玉佛寺景区(日语类增加鲁迅公园;朝鲜语类增加韩国临时政府旧址)。
"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口试。
3.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者,需参加外语笔试。外语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的考生可免试相应的外语笔试。
4.加试外语:是指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者,申请报考其他语种导游资格证的考生,只需加试相应的外语笔试和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口试)。
5.2003年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设补考。
三、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时间:2003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13日(周四、日照常)。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系市导考办认定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凡参加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导游资格考试培训班的学员可以从2003年4月1日起到番禺路129号领取报名表和招生简章,2003年4月12日至20日(周六、日照常)报名参加培训,并同时委托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进行考试报名。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于5月中旬开始组织培训。
报名地点:长宁区番禺路129号101室(近延安西路)
咨询电话:62801072或62824586
五、考试日程
1、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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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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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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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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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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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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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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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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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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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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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试
11月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