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 正月初一。黎明燃放爆竹,谓之“开门炮”。一般于中堂设香案,陈果品,行礼拜,所谓“谢天地”。佛阁上“佛饭”。举家素食,吃芋头,以祝新年有“余”。穿新衣,长辈受儿孙跪拜,给“拜岁钱”。出门见熟人,皆须拱手拜岁,全日不汲水,不扫地,晚不点灯。丹城等地初一还拜祖坟。初五,商铺营业。旬内亲邻互访互宴,谓请“新年饭”。
元宵 十四夜开始“上灯”,丹城兴吃汤圆,石浦行吃糊腊,乡音多食炒年糕;街巷悬挂灯彩,儿童牵玩兔灯,开始滚龙灯、跑马灯、耍船灯、车灯等活动;乡间还有放野火,烧“田坎毛”之习。十五日前后,城乡常约请戏班演出,少则一二日,多则近旬。乐户(俗称吹唱)上门吹打,受赏年糕、馒头,谓之“吃糕头”。十八日“倒灯”,元宵活动结束。
花朝 二月初二日,云“百花娘子”生日,妇女儿童结夥煮“天外饭”,谓食之聪明乖巧。
立春 忌吵嘴打架、打碎碗碟,谓“保得立春佳,一年自然好”。不借物,不动磨臼。旧有丐者登门送春牛(泥制,高寸余,涂色),祝风调雨顺,受户给以钱米。
三月三 滨海村镇有游沙滩、拾海螺烧食之举,俚语有“三月三,海螺爬上滩”。
清明 家家祭祀祖宗,并携酒菜、订糍、香烛、纸箔上坟祭扫,奠后清除杂草,加土坟顶,插挂纸钱。
三月二十七 丹城旧有“会期”,抬神“行会”,彩灯缤纷,鼓乐齐鸣。邻近村民,纷至沓来,远道商贩,街旁设摊,观者摩肩接踵,热闹异常。据传已有七百余年历史,解放后废止。
四月八 为浴佛节,采乌饭树叶渍糯米,捣乌饭麻糍,互相馈送,
立夏 吃糯米饭,茶叶蛋,间有吃红豆饭。食小竹笋,不切断,以求“脚骨健”。吃青梅,谓可入夏不打瞌睡,不庢夏。兴吃补品,贫者饮鸡蛋老酒,富者吃桂圆、人参,谓“千补万补,不如立夏一补”。是日人人称体重,观一年之旺衰。
端午 五月初五。兴裹粽子,石浦,丹城还行吃麦饼筒,门户悬插艾、蒲,墙壁喷洒菖蒲根、雄黄泛烧酒,房内媚菖蒲根,谓可避邪禳毒。儿童胸悬苎线串菖蒲片和各色香袋。家堂张挂钟馗像、五毒(蛇、蝎、蜘蛛、蟾蜍、蜈蚣)图、虎图等。民间还采集辣蓼、梓树脑晒干贮藏,作常年化食药物。
六月六 六月初六吃麦馒头,翻晒衣物图书,有“六月六,晒红绿”之说。石浦旧有会期,抬城隍老爷、戚老爷(继光)、周公公,矮伯伯等神像“行会”,间以乐队.彩灯,极为壮观。每户设香案敬神,远近村民,往观者如潮。解放后已绝。
七夕 相传七月七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之期。左邻右舍围坐天井,仰观银河二星,妇女则有用苦荆树叶洗发之习,故谓“七月七洗头日”。
中元 十五日俗称“七月半”,以新登场早米做麦果,祀祖尝新。爵溪还有迎神赛会,盛况不逊于丹城、石浦之“行会”。十六日夜,以草作底,上糊灯笼,中点蜡烛,散浮海上,曰‘放水灯’,以慰海难者。石浦、墙头亦有此举.解放后渐废。
立秋 择于交秋之时辰,食瓜类,一般以西瓜为主。
七月三十 相传为“地藏王’生日,―说“开地狱”之日。晚间,各户门前、路边、屋旁普遍插香,谓之“点地香’。另有点香插南瓜上,以竹竿高悬,谓之“点香球”。
中秋 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全国皆然,本县则以十六日为中秋,相传为宋宗藩所更,或谓史越王以其母十六日生而易。中秋夜为赏月良辰,普食月饼。
重阳 九月九日为重阳节,登高游赏秋景。丹城市铺昔有售栗糕―天之风。糕以糯米粉加糖蒸制,置笋壳上,形如饼,上嵌栗肉、瓜子仁、蜜饯、胡桃仁、红绿丝等,味美。
观平行 十月初一五更,登蒙顶山天蜂,可看到日月并跃出海,片刻即逝,谓之“观平行’。旧传石浦大明山顶亦可睹此奇景。
十月半 十五日为“十月半”,晚禾登场以新米做大糕、馒头尝新。
冬至 食糯米汤圆,称“吃冬至汤果”,吃之谓新增―岁。
除夕 十二月二十日后,各户准备过年,掸尘、办年货、捣年糕、做团、炒糖糕(或番薯去皮蒸熟切片),打米胖糖。二十三日晚以五果(糖果)“送灶神”,除夕再“接灶神”。二十八日设案中堂,以三牲福礼祈求降福,谓之“谢年”。除夕,祭祀祖宗,晚饭全家团聚,吃“年夜饭”。晚间室内点灯,做到“问间亮”,亦有通宵不眠“守岁”,称“守爹娘双全”。临睡,长辈给晚辈分“压岁钱”。家中用器亦放一年糕片,以示“压岁”。是日,习惯向赊欠户催讨账款。